本處榮獲96年度由府列管施政計畫年終考評成效甲等
依據「臺北市政府年度施政計畫選項管制考核作業要點」協調選項由府列管年度施政計畫案件,併同由院列管案件擬定計畫、進度,予以列管。定期審核選項列管案件進度報告,並撰寫報告提報市政會議。辦理年中及年終查證,作為年終考核依據,於年度終了時,辦理年度施政計畫列管項目考評與獎懲。本處榮獲96年度由府列管施政計畫年終考評成效甲等。